復活主日是個充滿喜悅的日子,因為罪債已藉著我們主耶穌的血還清了。祂的復活證明了作為耶穌的跟隨者,我們將會獲得那個被應許了的未來。即使我們認為受難週已經結束,況且我們亦已為自己的罪反省了,我們仍不能鬆懈下來不去防備的。
一件我們必須細想並且要持續去作的事就是饒恕。畢竟我們的救主仍是活著的啊!祂是饒恕人的那位。甚至死後,祂亦繼續在饒恕,感謝主!在被釘死之先,祂早就已經在做饒恕人的事了。耶穌饒恕了那個因通姦而被抓,即將被石頭打死的女人(約翰福音 8:3-8)。當耶穌在講解兩個欠債人的教訓時,耶穌也原諒了那個把香膏倒在祂腳上的女人(路加福音 7:36-50)。在馬太福音 9:2中,祂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耶穌同樣也寬恕了在祂十字架旁的士兵,在約翰福音 19:24 中,士兵們拈鬮了祂的衣服,正如詩篇 22:18 所預言的那樣:「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當彼得(在馬太福音 18:21-22中)問耶穌,「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對他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會不會是彼得一直在抱怨著安得烈呢?也許吧。但耶穌的教訓就是要一再的寬恕人。即使你數點自己做夠490 次寬恕了,你仍然要再次寬恕人。耶穌亦是一再的寬恕人。
寬恕的最大障礙可能是苦毒/怨恨。坊間有句話說過:「怨恨就像喝了毒藥那樣,希望對方死。」當然他們不會因此就死掉。為了替代苦毒/怨恨,讓我們採取以下四個步驟來學寬恕。首先是確定受傷的原因。第二是承認我們為何受傷和有怨恨的原因(是針對罪而不是針對罪人)。第三是要脫鉤,就是一筆鉤消所有的罪債,把自己從鉤裡解脫出來,讓神來主持公道。最後一步是向上帝尋求醫治。如果罪很大,這會是件大事亦是一個過程。免得我們忘記:上帝是先原諒了我們,因此我們也必須原諒他人。「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 4:32 )。事實上,花點時間來複習一下馬太福音 6:9-13 中的主禱文吧,「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門!」阿門,確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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