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美國獨立紀念日。 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美國公民,我多年來一直也有慶祝國慶。 我不僅感恩有機會慶祝國慶,更感恩透過了《人權法案》、和後來的憲法修正與及憲法宣告給予了我們有自由。 難怪許多最初來美國祇是計劃暫留的人最終決定無限期地留下,而且許多人往往都決定終生留下來。 跟著當他們被問到為何選擇留下時,他們的答案通常是:因為這裡有他們在原居地無法體驗到的繁榮、機會和自由。 雖然有這樣的說法,但是享有自由和可以想
做就做的能力不僅僅只限在美國才適用。 一個人其實都能夠在許多別的國家自由地參加許多活動的。
作為信徒的我們事實上也知道上帝給予了我們有自由意志,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事和思考。 但作為信徒,我們亦知道並非所有的行為都是有益的。 哥林多前書 10:23-24 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 10:26 亦說:「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我們的行為不僅會對他人產生負面(或正面)的影響,這些行為還可能是邪惡的! 如果真是如此,我們就必須要準備逃離這些行為並要為敬虔而奮鬥。 我們畢竟有選擇犯罪的自由,亦有爭取敬虔和聖潔的自由。 讓我們同來追求後者吧!
提摩太前書 4:7-8 說:「只是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在敬虔上操練自己。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因此,身體健康固然是重要,但更重要是我們的屬靈生命,並且我們要與主同行,因這才有永恆的好處。讓我們都看到尋求神並達到敬虔的一番努力實在是極其美好的!我為你禱告願你可以自由選擇並繼續會選擇追求聖潔和敬虔,而非幹得不情不願的。畢竟上帝的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 7:12)。這些都是好東西!所以,不要以為上帝的律法是要限制你或約束你的自由,實際上它們是在限制肉體的慾望。或者換個角度想,肉體慾望導致我們犯罪,它的確實限制了我們能否充分地體驗到神的良善、信實和慈愛。正如希伯來書 12:1 所說的那樣,我祈求我們的主耶穌幫助我們擺脫那些很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使我們能夠「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上帝啊,請賜我們這種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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