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在他的著作《物種起源》一書中結尾時說生命可能是從造物主的生氣所形成的。但是進化論學者們一旦接受了並相信進化理論的前提之後,他們就會將達爾文沒有提及的論點以其他的自然主義理論來填補並取而代之。進化論是一種自然主義哲學的理論,嚴格來說並非科學。
進化論學者普遍認為大約在 40 億年前,宇宙由“Big Bang 大爆炸”開始,而地球以某種“恰逢其時”的條件自然形成。通過一系列結合化學物質和能量諸如閃電,導致某種生命的產生,但並沒有提出產生閃電的原因,就這樣否認了生命是創造的。期間又提倡另一種在海洋中形成生命的可能性,他們稱之為“prebiotic soup 益生元湯”。他們認定,生命就這樣以某種方式自我繁衍,這個過程一直持續到最後產生一個細胞。某些進化論學者認為,第一個某種生命成為第一個細胞所需的時間與第一個細胞進化為人類所需的時間是一樣長。在億萬年繁衍和進化中,最終發育成簡單的植物和動物,然後是魚類,之後是兩棲動物,而後是爬行動物,再進化成為 bou6 哺乳動物。哺乳動物中出現了如猴子、猿,最後是人。但創世記 1:25 節說:「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除了進化論中化石記錄和細胞不可簡化的複雜性問題之外,首要的問題是:如果確實一切始於“大爆炸”,那麼大爆炸的元素從何而來?大爆炸未形成宇宙之前又有什麼?大爆炸之前究竟是什麼個情況?
羅馬書 1:18-20 節說:「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雖然我們看不到造物主,卻可以從宇宙萬物認識祂的創造大能,許多人不把神當為神,反而將受造物當作神來崇拜偶像(參閱以賽亞書44:15 節說:「這樹,人可用以燒火;他自己取些烤火,又燒著烤餅,而且做神像跪拜,做雕刻的偶像向他叩拜。」)。弟兄姊妹們,聖靈在此清楚地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神手所創造之物叫人無可推諉。感謝神我們可以曉得神的永能和神性,這就是神的恩典和憐憫,證明是神顯明在我們人心裡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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